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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技术资格岗位规范(村农民家畜繁改员)(试行)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遵纪守法。
  2.热爱畜牧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帮助群众共同致富。
  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在少数文化教育比较落后的地区,不得低于小学毕业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经过300左右学时的资格培训,具备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能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不断学习运用新技术,对推广实用科学技术起示范作用。
  二、专业知识要求
  1.了解畜禽遗传、育种、繁殖、饲草饲料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具备畜禽良种选留、杂交改良的基本知识。
  2.具备生殖系统解剖、生理、病理的基本知识,了解畜禽产科主要疾病,掌握繁殖障碍性疾病的基本知识。
  3.熟悉当地饲养的主要畜禽品种特点和生产性能。
  4.能够掌握公、母畜、仔畜饲养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生产技能要求
  1.按照有关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程,能熟练进行家畜发情鉴定、精液采集处理及质量鉴定、输精、妊娠诊断等工作。
  2.能够治疗一般的繁殖障碍性疾病。
  3.能指导饲养人员,提高母畜繁殖力和仔畜在活率。
  4.掌握接产技术,能正确及时处理一般性难产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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