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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移动临汾分公司新增神州行资费套餐的批复
山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移动临汾分公司神州行实惠6元资费营销案的报告》(晋移市字[2005]9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此次推出的资费营销方案(详见附件)。 
  二、请严格按照指定的业务、优惠幅度、期限、优惠对象和范围开展活动。资费方案有效期为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6月10日,用户使用有效期为2005年12月10日至2007年6月10日。有效期满后应恢复执行原有规定的资费标准,如需变动应重新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要求履行相应审批备案工作,在取得其集团公司的书面意见后,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我局审批。 
  三、资费营销方案开展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公告,通过营业厅、网站和客户热线等渠道做好活动宣传和客户咨询工作。进行活动宣传时,要注意准确、清晰、客观,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用户。 
  四、资费营销方案开展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和配合监督检查。 
  五、此资费方案可在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网站自行查询、下载。 
  附件:山西移动临汾分公司关于山西移动临汾分公司神州行实惠6元资费营销案的报告(略)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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