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山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山西地方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2818号 
 
铁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扶持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经研究,决定将现行对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免收铁路建设基金政策执行期限由2005年底延长至2006年底,免收货物品类范围不变。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天津律师
陈兵民律师 
天津河西区
已帮助 1736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已帮助 178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已帮助 126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天津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