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就2006年我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各市、县要在2005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我省存在的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主要问题,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5]498号)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管工作。要以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一)农村食品。
1、整治内容:各设区市卫生部门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根据《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根据农村食品流通和消费的特点,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工作目标:在五一和国庆节期间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卫生许可。
1、整治内容:各设区市卫生部门要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落实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2、工作目标:在2006年8月10日前,完成对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的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三)餐饮业。
1、整治内容: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各设区市卫生部门要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一是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对不能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二是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2、工作目标:经过整治,要探索和建立餐饮业餐饮具消毒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制度,上述重点地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四)保健食品。
1、整治内容:一是省卫生监督所在2005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单位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告保健食品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违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二是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具有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上述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生产记录、原料采购和使用情况,以及产品检验及合格情况。三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开展对流通领域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监督抽查,严肃查处添加药物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省卫生监督所在7月底前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动态管理制度,并上报省卫生厅,省厅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布相关信息。省卫生监督所要在8月中旬完成对上述3类保健食品的专项抽检工作(具体抽检按卫生部2006年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计划执行),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添加药物的违法保健食品,坚决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五)食品添加剂。
1、整治内容:一是省卫生监督所要继续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公告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二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生产环节,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继续查处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及其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2、工作目标:省卫生监督所在9月20日前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的动态管理制度,并上报省卫生厅,省厅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布相关信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蜜饯、酱腌菜、冷冻饮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各项准备工作。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区(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符合移交、移送其他相关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移送。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加强舆论宣传、舆论监督,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消费食品。
(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请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本市的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并于2006年11月5日前将2006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报告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监督所业务科。
附件:陕西省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内容
陕西省卫生厅
二○○六年二月十日
陕西省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内容
一、整治工作进展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进展、建立或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规定、农村食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探索情况)
二、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农村食品
卫生许可证
餐饮业
保健食品
食品添加剂
出动监督员(人次)
出动监督车辆(台次)
完成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数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数量
立案查处数量
案件查处结果情况
罚款金额
吊销卫生许可证数量
取缔数量
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数量
移送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数量
追究行政人员责任数量
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
重量
货值金额
销毁的食品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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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