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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根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 经审核,现批准淮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义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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