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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业厅关于做好2006年至2007年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局(办),厅有关处室、单位:

 
  今明两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加速推进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做到三个创新,即创新建设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办法;实现三个突破,即实现建设规模、质量、效益的新突破,形成"提升优势、突出重点、以奖代补、量化考评、合同管理"的运作体制。按照鄂发〔2006〕1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至2007年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要紧紧围绕鄂发〔2006〕1号文件确定的大县建设目标,按照《湖北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整合资源,整合资金,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建设种植业板块、畜牧小区和水产片带,巩固已有成果,加大板块基地连接力度,把各地经过长期努力建成的板块串起来、接起来,使优势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档次、在全国有一定地位的大板块、大基地。通过农业板块基地建设,把分散经营的农户逐步引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形成各具特色的"板块经济"。2006年至2007年,重点建设优质水稻、优质三元猪、优质水果、优质水产品等4大板块基地,逐步形成优质水稻、小麦、油料、棉花连片种植100万亩以上的板块基地10个左右,菜、果、茶、桑连片种植10万亩以上的板块基地10个左右,出栏猪牛羊200万头或家禽2000万只以上的畜牧业养殖板块基地10个左右,连片养殖水面20万亩以上或水产品产量5000万公斤以上的渔业板块基地10个左右,其它特色农产品商品产值亿元以上的板块基地5个左右。 
  具体任务是:一是以京山为中心,建设300万亩中高档优质水稻大板块,带动1000万亩优质水稻板块基地建设;二是以夷陵为中心,建设100万亩优质柑橘大板块,带动200万亩优质水果板块基地建设;三是以监利为中心,建设2000万头(只)畜禽养殖大板块,带动200个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和规模养殖发展;四是以仙桃为中心,建设100万亩水产养殖大板块,带动500万亩水产养殖片带建设;五是建设15-20个有相当规模和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省级良种(苗)繁育基地;六是抓好200万亩商品油菜籽、25万亩城郊精细菜和鲜销菜、15万亩水生蔬菜、10万亩高山反季菜和山野菜、1800万m2食用菌、7万亩魔芋、200万亩棉花、50万亩优质茶叶、200万亩专用小麦、20万亩优质蚕桑、20万亩优质苎麻等重点板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七是重点扶持国宝桥米、采花毛尖等骨干龙头企业5至10家。 
  二、突出工作重点 
  1、大力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农业板块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业主开发、市场运作的方式,集中力量加快建设进度。围绕建设四大核心板块生产基地,重点抓好农业板块基地规模化开发,在板块片带的连接上下功夫。同时,要加大板块基地建设技术支持力度,在提高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质量上下功夫,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高效种养模式、测土配方施肥、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农机作业等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业板块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 
  2、建立健全农业板块基地支撑服务体系。各地要把种子种苗作为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来抓,建设一批动植物良种(苗)繁育基地,形成育繁推体系,为基地建设提供良种支持;要积极扶持专业大户,发展行业协会,培植中介组织,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完善科技信息培训体系。 
  3、提高农业板块基地产业化经营水平。各地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带动农业板块基地的发展、巩固和壮大;要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建设核心原料生产基地,发展订单生产,在核心板块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要积极帮助企业实行联合重组,创建和整合品牌。 
  4、加大对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各市、州、县(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单列资金支持板块基地建设,各项涉农资金要按照集中使用、各记其功、提高效益的原则,向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倾斜,重点支持农业板块基地的基础设施、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招商引资,有效吸纳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农业板块基地建设。 
  三、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制定和实施好当地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规划,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调整,围绕一种优势产品,建立一片生产基地,发展一个龙头骨干企业,推广一套实用技术,形成一套扶持措施,重点培育,扶优扶强,加速形成优势产业带和产业群。 
  二是组织项目申报实施,强化项目管理。依据《湖北省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和省确定的年度建设规模和下达的项目控制指标,组织项目申报,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依据《湖北省农业板块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业板块基地建设项目考评与奖励标准》,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认真抓好板块基地建设样板,充分发挥高标准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在部署安排好全年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示范样板,通过召开板块基地建设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发挥板块样板的示范作用。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板块基地的知名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板块基地建设成就和经验;抓住关键环节,围绕建设重点,不失时机地搞好专题宣传;办好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简报,不定期通报本地板块基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件和建设进展情况,交流建设经验。 
  五是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加强对板块基地建设的动态管理。从数量、质量、效益、进度、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进行登记与统计,科学客观反映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 
  四、完善奖励考核办法 
  (一)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湖北省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规划范围内的承担农业板块基地建设项目任务的单位,按地域分为市(州)、市(县、区)和乡(镇、场)三个层次作为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成区成片成带的规模化生产基地;有骨干龙头企业主导产业经营;有开发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资源和能力;有知名的农产品品牌带动;有较强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力量。 
  (二)主要考核指标 
  一是种(养)规模,包括现有规模、新增规模和核心示范区规模。 
  二是产品质量,包括良种覆盖率、产品商品率、产品优质率和无公害产品或绿色产品率。 
  三是产业化水平,拥有一定生产能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实行订单生产的骨干龙头企业;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是工作力度,有健全的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组织指挥和办事机构,搭建了农业板块基地建设资金的筹措平台,保障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核步骤 
  一是项目主持或实施单位在自验的基础上,经市(州)农业局、财政局认可后,向我厅基地办和相关单位提交项目考核验收申请报告,并由统计部门出具数据证明材料(该数据须在本地统计年报中准确真实反映)。 
  二是我厅基地办会同相关单位初审通过后,一个月内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现场进行考核验收。 
  (四)实行奖惩兑现 
  一是确定奖励对象,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农业板块基地建设10佳单位、10佳项目、10佳企业、10佳个人作为奖励对象,并在湖北农业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二是对未安排项目资金而又积极主动开展农业板块基地建设,报经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下一年度省级农业板块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优先安排、重点倾斜;对未完成项目合同指标,考核结果不理想、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暂停项目资金安排,直至取消板块资格。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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