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与市水务局联合报来的《关于请求调整榆林李家梁水库工程概算的报告》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批复如下:
李家梁水库枢纽工程是1998年我委批复立项的省重点水利工程。我委陕计项目[2003]600号文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5399万元。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征用土地数量增加及补偿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淹没处理补偿概算投资增加,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概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按照工程建设的实际,已完项目(以2005年12月31日为界)按照实际发生的补偿数量和榆林市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进行核定;未实施项目的工程量,按概算标准计列费用;勘测设计费、监理费、实施管理费和培训费等费用,按合同费用计列。按照以上原则,核定李家梁水库枢纽工程调整概算为7279万元,较原批初设概算增加188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市自筹。
水库移民安置补偿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你市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工作,落实资金,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李家梁水库枢纽工程调整概算核定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李家梁水库枢纽工程调整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原批概算 榆林市上报调整概算 投资增减 核定概算 核定值与原批概算差值 备注
Ⅰ 水工建筑物 3706.17 3706.17 0 3706.17 0
Ⅱ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1617.12 3596.39 -329.97 3266.42 1649.30
一 农村移民补偿费 3056.80 -182.57 2874.23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239.54 -58.5 2181.04
2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 324.11 -20.62 303.49
3 林地及零星树木补偿费 100.76 -12.76 88.00
4 基础设施补偿费 1.23 -0.44 0.79
5 搬迁运输费 28.44 0 28.44
6 搬迁安置补偿费 26.96 -10.19 16.77
7 移民新村建设费 335.76 -80.06 255.70
二 专业项目复建费 87.98 0 87.98
1 学校迁建费 33.98 0 33.98
2 库区绿化 54.00 0 54.00
三 库底清理费 20.49 0 20.49
1 建筑物清理 2.43 0 2.43
2 卫生清理 0.97 0 0.97
3 零星树木清理 16.78 0 16.78
4 坟墓清理 0.31 0 0.31
四 其他费用 107.09 16.63 123.72
1 勘测设计费 27.71 0 27.71
2 技术培训费 25.61 70.4 14.00
3 实施管理费 74.00
4 监理费 8.01
5 部门协调费 53.77 -53.77 0.00
五 基本预备费 164.03 -164.03 0
1 2004-2009年灌溉水费 78.00 -78 0
2 作物补偿费 1.02 -1.02 0
3 林地占地补偿费 1.50 -1.5 0
4 不可预见费 83.51 -83.51 0
六 有关税费 160.00 0 160.00
森林植被恢复费 160.00 0 160.00
Ⅲ 建设期贷款利息 75.71 306.41 0 306.41 230.70
Ⅰ+Ⅱ 静态总投资 5323.29 7302.56 -329.97 6972.59 1649.30
Ⅰ+Ⅱ+Ⅲ 总投资 5399 7608.97 -329.97 7279 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