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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贴现发行2005年第十、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5年1月18日(周二)中国人民银行将贴现发行2005年第十、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十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1年,最高发行量100亿元,缴款日为2005年1月19日,起息日为2005年1月19日,到期日为2006年1月19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特别提示,第十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501010),账号:23505010,支付行号:001100001509(已参加支付系统),电子联行行号:010150(未参加支付系统)。
  第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1年,最高发行量200亿元,缴款日为2005年3月3日,起息日为2005年3月3日,交易流通日为2005年3月3日,到期日为2006年3月3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特别提示,第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501011),账号:23505011,支付行号:001100001509(已参加支付系统),电子联行行号:010150(未参加支付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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