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贷款利率一律改为与联社一致的指示
各省(市)分行: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总行关于修订利率总银计计字第135/3317指示规定,合作贷款利率为:联社按照国营贸易减低10%,基层供销社比照农村周转性贷款减低10%。现在看来对基层社利率的规定是不适当的,兹确定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将基层供销社利率一律改为联社一致。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