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现住(略)。
被告赵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现住(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赵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伤残等级签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王勇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王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