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原告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某局诉被告上海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某局

被告上海某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某局诉被告上海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未按规定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某局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谢荣华

书记员陆春梅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