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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某甲、钟某、黄某、冯某乙诉被告覃某、南宁市博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原告冯某甲,男,X年X月X日出生。

原告钟某,女,X年X月X日出生。

原告黄某,女,X年X月X日出生。

原告冯某乙,女,X年X月X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黄某,身份情况同上。

以上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杨谋新。

被告覃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谢某某。

被告南宁市博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南宁市X区X路X号X楼。

法定代表人庞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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