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余某与张XX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城固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余某。

被执行人张XX。

本院2011年3月21日受理的余某依据(2010)城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张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x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XX下落不明,于2011年3月29日公告向其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张XX未按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被执行人张XX每月工资收入中的壹仟陆佰元,(从2011年9月份起至还清x元及还款期间所生利息另行核算付清为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长:陈文彬

审判员:韩幼文

审判员:李琳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陈奕名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