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男,X年X月X日出生。1989年12月12日因犯强奸罪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1994年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1996年、1999年、2001年经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减刑五年,2004年经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假释考验期至2007年6月13日。被告人张某因持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于2011年9月1日被洛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行政拘留。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9月15日被洛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依法逮捕。现押洛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杨某乙,河南洛浦律师事务所律师。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洛开检刑诉字(2011)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1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阳、代检察员田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杨某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27日21时25分,被告人张某驾驶陕A-x号(套牌,实际车牌陕A-x号)小轿车沿中州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七里河桥西端处时,遇李XX由北向南步行横过机动车道,由于张某夜间驾车未降低行驶速度,加之李XX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致使小轿车左前角与行人肢体相撞,造成李XX受伤经医院抢救5天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某当场投案。经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被告人张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李XX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关于本案民事赔偿部分,被告人张某已与被害人李XX的亲属达成赔偿协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x元,并已实际履行。

被告人张某认罪,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张某主动报警及救助被害人,属于投案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2、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3、被告人张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上述事实,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李XX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鉴定书及照片、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张某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检验报告书、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车辆痕迹司法鉴定意见书及照片、诊断证明书、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洛阳殡仪馆遗体火化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被告人张某的驾驶证、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被告人张某的供述、证人证言、投案说明、被告人张某的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证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989)刑一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1990)刑一复字X号刑事裁定书、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渭中刑执减字X号刑事裁定书、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渭中法刑执释字第X号刑事裁定书、协某、收条、请求书、谅解书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夜间驾车未降低行驶速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依法应在上述幅度内量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1年9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王凯

助理审判员徐杰

人民陪审员张某晓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张某平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