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2011)永中执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1)永中执字第X号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

申请执行人成某某。

被执行人何某某。

被执行人欧某某。

被执行人陈某某。

被执行人荆某某。

被执行人李某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成某某与何某某、欧某某、陈某某、荆某某、李某某、拖欠工程款纠纷(2010)永中法民一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某行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书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永中法民一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田光耀

审判员龙建辉

审判员陈某明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代理书记员韩成某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