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申请执行人许某某、王某某、毛某某与被执行人池某某、黄某乙民间借贷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闽清县人民法院

异议人池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教师,住(略)。

申请执行人许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申请执行人毛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执行人池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教师,住(略)。

被执行人黄某乙,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某某、王某某、毛某某与被执行人池某某、黄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于2010年12月15日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异议人于2011年1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异议人申请撤回执行异议,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异议人池某某撤回执行异议的申请。

审判员※※※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