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被告亿海蓝图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X号财富西环名苑X室。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某某与被告亿海蓝图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徐某某于2008年5月23日以其与被告在庭外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亿海蓝图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徐某某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徐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5元,由徐某某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李丕赋
人民陪审员王某生
人民陪审员马浩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岩